下列條件的家庭可以申請購買或承租一套經濟適用住房: (一)有當地城鎮户口(含符合當地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或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供應對象; (二)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的規定標準;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收入標準; (四)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流程有申請、初審、複審、備案等多個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