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流通企業税金的核算包括:1、核算應由商品銷售項目所負擔的税金。2、核算應由其他經營業務所負擔的税金。3、核算應由管理費用項目所負擔的税金。4、核算應計入當期損益項目的税金。其中商品流通企業税金指商品流通企業依照税收法律法規的規定,應向主管税務機關繳納的各種税款,包括增值税、城市維護建設税、企業所得税、印花税、消費税、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項目,是商品流通企業日常經營過程中會計核算的主要內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