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補貼收入應當計入“遞延收益”會計科目,會計分錄如下:1、取得補貼收入時: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貸:遞延收益2、對其補貼進行攤銷時:借:遞延收益貸:其他收益或營業外收入其中,“遞延收益”科目主要核算企業確認的應在以後期間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企業可以按照政府補助的項目設置對應的二級明細科目。“營業外收入”主要核算企業發生的各項營業外收入,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利得、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利得、債務重組利得、政府補助、盤盈利得、捐贈利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