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量計徵消費税計算公式

從量計徵消費税計算公式為:從量計徵應納税額=應税消費品銷售數量×單位税額。

從量計徵消費税計算公式

消費税,是以消費品的流轉額作為徵税對象的各種税收的統稱,是政府向消費品徵收的税項。消費税的徵税對象主要是與居民消費相關的最終消費品和消費行為。

從量計徵消費税的數量核定:銷售應税消費品的,為應税消費品的銷售數量;自產自用應税消費品的,為移送使用數量;委託加工應税消費品的,為收回的應税消費品數量;進口應税消費品的,為海關核定的進口徵税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