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金税率是多少

居民個人取得年終獎金時,適用3%至45%的超額累進税率。取得獎金作為偶然所得時,税率為20%。

獎金税率是多少

其個税計算公式分別為:

年終獎金應納税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税率-速算扣除數;

其中,適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數根據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對應綜合所得税率表得到。

偶然所得應納税額=每次收入額×20%。

根據《財政部税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税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第一條規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税方法問題的通知》規定的,可以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税率表,確定適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税。但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