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社保返還會計分錄

疫情社保返還會計分錄如下:

疫情社保返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貸:管理費用等(根據使用部門確定相應科目)

疫情社保返還,應通過“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科目進行核算,根據使用部門,衝減相應損益類科目,如“管理費用”等。疫情期間社保返還的政策主要針對公司承擔的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及失業保險,對於個人社保部分,則需要正常繳納。某些地方因靈活就業員工不掛單位,資金週轉不靈,可在疫情結束後的三個月內進行補辦,但不能免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