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責發生制原則的概述

權責發生制,是指以取得收取款項的權利或支付款項的義務為標誌來確定本期收入和費用的會計核算基礎。在實務中,企業交易或者事項的發生時間與相關款項收付時間有時並不完全一致。例如,本期款項已經收到,但銷售並未實現而不能確認為本期的收入,或者款項已經支付,但與本期的生產經營活動無關而不能確認為本期的費用。

權責發生制原則的概述

為了真實、公允地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企業應當以權責發生製為基礎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根據權責發生制,凡是當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或者應當負擔的費用,無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當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計入利潤表。凡是不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在當期收付,也不應當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