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貨幣基金協定的主要內容

主要內容:1、宗旨。通過國際貨幣合作和匯兑的穩定與自由化,謀求國際貿易的平衡發展。2、職能與業務範圍。通過業務活動執行協定條款和監督協定的執行情況,保證佈雷頓森林會議建立的國際貨幣體系的順利運轉;利用它審批貸款和監督對貸款使用情況的權力,對中、小國家的財政貨幣政策施加影響。3、組織體制。基金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理事會。

國際貨幣基金協定的主要內容

《國際貨幣基金協定》,1944年7月22日聯合國貨幣金融會議通過於1945年12月27日生效。它既是各國政府間的官方機構,又具有企業經營性質,通過資金借貸收取利息、手續費等,用作業務開支所得利潤為其收益。會員國的參加採取入股的方式,由董事會認定各國的認股份額,各會員國按所認股份出資,這個份額是確定各國取得貸款和投票權的依據。

國際貨幣基金協定的主要內容 第2張

根據《國際貨幣基金協定》創立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對於維持戰後二十多年貨幣匯率的基本穩定起了一定的保證作用,通過發放低利貸款幫助會員國克服暫時國際收支方面的困難,有利於擴大國際貿易和經濟發展。然而,從20世紀六十年以後,隨着國際貨幣危機加深,基金組織的弱點也暴露得日益明顯。為此,對該協定進行兩次修改,第一次是在1969年,第二次是1976年12月,這次修改的主要內容是:1、改變匯率制度;2、降低黃金的國際貨幣作用;3、擴大特別提款權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