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登記後,社保開户需要分別在國税和地税機關的辦税大廳辦理新公司的開業登記,辦理開業登記後到社保局辦理社保的開户信息備案,然後再到地税的辦税大廳進行社保費的税種鑑定即可正常申報。 開户流程如下:1、《用人單位地税繳費登記基本信息表》在社保局領取; 2、 開業登記需攜帶以下資料到辦税服務廳涉税窗口進行; 3、“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公章); 4、銀行開户許可證複印件(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