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定税則的分類包括

協定税則根據協定方式的不同,分為雙邊協定税則、多邊協定税則和片面協定税則三種。具體如下:

協定税則的分類包括

1、雙邊協定税則是由兩個國家為了共同發展貿易的需要而互諒互讓、互相降低税率所達成的税則;

2、多邊協定税則是兩個以上的國家為了促進各自貿易的發展,經談判簽訂協議、互相降低關税税率而達成的税則;

3、片面協定税則是一國對他國輸入的商品降低税率,為其輸入提供方便、而他國並不以降低税率作為回報的税則。

協定税則中的税率不是由一國政府單方面制定的,而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通過締結關税貿易協定訂立的,通常情況下,協定税則的税率總是低於自主税則的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