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盤虧賬務處理

固定資產盤虧的賬務處理為:

固定資產盤虧賬務處理

1、發現盤虧時: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

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貸:固定資產

2、報經批准後,核算應收回的保險賠償或過失人賠償時:

借:其他應收款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

3、核算應計入營業外支出的金額

借:營業外支出——盤虧損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

企業應定期或者至少於每年年末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以保證固定資產核算的真實性,充分挖掘企業現有固定資產的潛力。在固定資產清查過程中,如果發現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應填制“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告表”。清查固定資產的損益,應及時查明原因,並按照規定程序報批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