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為了更好地轉移相關風險,企業經常會在團體意外險和僱主責任險之間難以選擇。那麼,就來看看對企業乃至員工而言,投保這兩類險種到底有何不同。
僱主責任險和團體意外險的區別
1.保險責任不同
僱主責任險:死亡、傷殘、醫療費用、誤工費、傷殘津貼、法律費用、職業性疾病給付等。
團體意外險:意外身故、傷殘、醫療費用等。
2.賠付對象不同
僱主責任險:直接賠付給僱主,然後僱主轉給僱員。
團體意外險:直接賠付給僱員。
3.傷殘等級不同
僱主責任險:針對工傷,按工傷十級傷殘鑑定標準賠償,包括職業病;針對非工傷意外,按照商業意外十級賠付。
團體意外險:按照商業意外十級賠付。
4.法律後果不同
僱主責任險:僱主依法履行經濟賠償責任,不再承擔法律責任
團體意外險:不能免除僱主責任,員工及家屬獲得保險賠償後,還可以要求僱主賠償,法律是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