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減免保險費會計處理為:
1、疫情期間企業繳納減免社會保險費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單位部分)(減免後實際繳納的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保費(個人部分)(一般不享受減免)
貸:銀行存款(實際繳納的部分)
2、企業計提減免的單位部分的社會保險費時:
借:管理費用——社保費(單位部分)(根據費用所屬部門計入相關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單位部分)
3、企業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職工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費(個人部分)(一般不享受減免)
銀行存款
其中疫情期間企業所減免的社會保險費按照實際徵收的金額計提和處理,不作為政府補助的項目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