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姐是賣鞋的,一雙鞋進貨價是45元,甩賣30元,顧客來買兩雙鞋給了張100元,王小姐沒零錢,

王小姐是賣鞋的,一雙鞋進貨價是45元,甩賣30元,顧客來買兩雙鞋給了張100元,王小姐沒零錢,

整體法:不計算未參與任何交易財產,所有交換前,王小姐的財產是90元的鞋子,100元的真幣(用於還給鄰居),共190元。所有交易後,王小姐的財產是100元假 幣,60元真幣(找零剩下的),沒有了鞋子,共60元.所有損失就是190-60=130元。分步法:顧客買鞋,王小姐給出鞋子,得到100元假 幣。

1、到這一步,損失90元。

2、和鄰居兑換,給出100元假 幣,得到100元真幣,到這一步,賺了100-90=10元。

3、給顧客找零40元,到這一步,損失40-10=30元。

4、還給鄰居100元,到這一步,損失100+30=1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