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研究方法有哪些

史學研究方法有讀史證信、孤證不立:從多角度出發考驗與證明、二重證據法、跨學科研究等。在史學研究中,歷史觀規定研究的方向,歷史學提出研究的任務和課題,指學方法是研究得以具體的進行。

史學研究方法有哪些

讀史證信:閲讀史料和分析史料,發現歷史的真實是史學研究的基本方法。

孤證不立:為證明某個結論,從不同的角度設計實驗或尋找證據證明。

二重證據法:運用“地下之新材料”與古文獻記載相互印證,以考量古代歷史文化,成了一種公認科學的學術正流。

跨學科研究:以學科間有關的共同問題為研究對象,運用多學科的理論和方法,探討解決問題的途徑,促進學科技術全面協調發展的新學科。

史學方法是指史學工作者在研究過程中採用的手段,方法,渠道和途徑。它是史學工作者所特有的認識工具,它的作用是幫助史學工作者的思維方式和研究方法趨於科學化、規範化、多樣化,從而是史學工作者的主體認識與客觀歷史事實、一是規律,儘可能達到一致。史學方法是形成史學工作者研究能力的要素和保障,開拓和擴展着研究的深度和廣度。


歷史學的研究方法有哪些

基本的研究方法有以下幾種:

1、考據法,即蒐集和考證材料的方法,也是最基本的研究方法

2、計量史學,通常通過一些統計的數據進行計量,然後得出一些結論

3、口述史學方法,也稱口碑史學、口頭史學等,是運用現代化的手段收集人們口述的歷史資料,用來研究歷史的新學科。口述歷史學是歷史學與社會學、民族學、人類學等注重田野工作即實地調查的學科相結合的產物。

4、比較史學,是通過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歷史現象的比較來加深、擴大和驗證對歷史的認識的一種方法。

5、心理史學方法,又稱“心理歷史學”,西方“新史學”的重要組成部分。汲取心理學的某些理論、原則和方法,探究世界歷史進程中人類的各種活動,從“心理”的視角豐富和完善歷史認識的能力,提高歷史研究的科學認識水平。由精神分析學大師弗洛伊德所開創。

6、跨學科史學方法,跨學科學是以學科間有關的共同問題為研究對象,運用多學科的理論和方法,探討解決問題的途徑,促進學科技術全面協調發展的新學科。現代科學發展的突出特點是,既高度分化又高度綜合。一方面,學科劃分越來越細,分支越來越多;另一方面解決日益複雜的許多重大問題又需要多學科的配合和綜合,學科之間相互滲透、相互交叉、相互結合,不斷湧現與傳統學科分類迥異的新學科。

擴展資料:

歷史研究是一種很有意義的研究方法。這一方法具有其他方法不具備的優勢。譬如,人們通常對過去的事情感到有興趣,而興趣對於研究者來講,是不可缺少的。另外,歷史研究有彈性,也就是説,它無需固定的時間,也不受人事因素的限制。

它能充分結合個人的興趣和愛好,因而有利於研究的開展。但是,歷史研究也有侷限性。因為歷史具有不可複驗性。因而無法確定在新的情況下是否會有同樣的結果發生,是否會得出與舊情況下相同的結論。此外,歷史資料往往難以蒐集完整,其本身的有效性難以判斷。這些侷限性恐怕是與人自身的侷限性相關的。

參考資料:歷史研究法-百度百科

歷史研究方法有七種

歷史研究法

歷史研究法是運用歷史資料,按照歷史發展的順序對過去事件進行研究的方法。亦稱縱向研究法,是比較研究法的一種形式。在政治學領域中,它着重對以往的政治制度、政治思想、政治文化等的研究。

政治學家一般都承認歷史研究的重要性和價值。承認歷史的態度和方法是政治研究的一個不可缺少的基礎。歷史研究法曾經是政治學最主要的研究方法。在中國古代,許多有關政治制度的著作都是由歷史學家撰寫的。在西方,採用歷史研究法有影響的學者,有法國的孟德斯鳩、德國的沙維格尼、英國的S.H.梅因。歷史研究的目的在於解決政治制度的現狀及其演變趨向。但不是斷章取義地分析政治制度的現狀,而是系統地研究它們以往的發展及其變遷的原因。歷史研究法主要是研究政治制度的發展歷史,從各種事件的關係中找到因果線索,演繹出造成制度現狀的原因,推測該制度未來的變化。

中文名

歷史研究法

外文名

Historical research method

性質

一種研究的方法

亦稱

縱向研究法

快速

導航

介紹研究記錄問題總結

發展

行為主義政治學興起後,歷史研究法受到了批評。有些學者認為這一方法容易受歷史研究者的宗教信仰、政治黨派、種族偏見或哲學理論的影響,容易把個人因素或偶發事件視為轉變歷史方向的主要因素,從而影響研究的科學性。同時現代政治學者將研究重點從政治制度轉向政治行為,越來越多地採用心理學、社會學、人類學、生物學等學科的原則、方法及資料,使現代政治研究大大減少了對歷史研究法的依賴。

介紹

幾乎每個人都對過去發生的事有種天然的好奇心。從最廣泛的意義上來講,所謂歷史.就是過去發生的一切。但歷史研究法並不是對任何事,不管它是重要的,還是不重要的,都加以研究。因此,歷史研究法也有自己特定的研究對象和研究範圍。按照《辭海》的解釋,廣義的歷史,“泛指一切事物的發展過程,包括自然史和社會史”:一般説來,關於歷史的記述和闡釋,也稱為歷史”。從這一定義看,歷史的範圍十分廣泛。因而,歷史研究法應用的範圍也很廣泛。它不僅應用於社會學科領域,也應用於自然學科領域,如生物學研究、地理學研究(研究地球的歷史)等。只要是追根求源,追溯事物發展的軌跡,探究發展軌跡中某些規律性的東西,就屬於歷史研究的範圍,也就不可避免地要運用歷史研究法。簡而言之,歷史研究就是以過去為中心的研究,它通過對已存在的資料的深入研究,尋找事實,然後利用這些信息去描述、分析和解釋過去的過程,同時揭示當前關注的一些問題,或對未來進行預測。歷史研究既可以定性,也可以利用定量資料。它與其他定性研究一樣,關注一個真實情況中的自然行為,它着重於解釋在具體背景中的行為有何意義。但歷史研究不同於其他研究的一點是,歷史研究本身並不創造數據或事實,而是力圖發現正以某種形式存在的數據或事實。歷史研究是一種很有價值的研究方法。首先表現在,通過歷史研究獲得大量史實,能為現實決策提供信息,且有助於理解現實問題。這就是“以史為鑑”的含義。歷史研究對於預測未來趨勢也十分有用。它可以預示什麼是可能的,什麼是不可能的。“誰不瞭解歷史上的錯誤,誰就註定要重蹈覆轍”。歷史研究可以提供我們避免重複犯錯的信息。列寧還説過:“忘記歷史就意味着背叛。”所以,歷史研究很有意義。有人把歷史研究的貢獻概括成四個字“期望”和“預防”,這是極有道理的。歷史研究區別於其他研究方法的獨特之處在於,它探索資料而非生產資料。因為過去的變化已經發生,人們無法改變、操縱歷史。因而,歷史研究法的資料來源也有自己的特點。

研究記錄

歷史研究的記錄通常來自兩個方面,其一為書面記錄,如書籍、報紙、期刊、日記、信件、文稿、會議記錄等等。其二則為遺蹟、遺址或遺骸。譬如陶器、錢幣、瓦罐、戰斧、界址以及工具、器皿的碎片等等。前者是人們(歷史上的人們)有意識地選擇用以傳遞給後代為目的的記錄,是藉助於石塊、紙片、玻璃等實現的。而後者則是無意識的,它們可能存在洞穴、墳冢之中。歷史記錄既可以是官方的,也可以是非官方的。從真實性和有效性來看,官方記錄的價值要高於非官方記錄。但也未必盡然,因為歷史上統治階級為了自己統治的需要,也會歪曲事實。科學研究不能僅以遺址為依據.因為它提供的關於歷史活動的資料通常是不繫統的、殘缺不全的,雖然有些也極有價值。通常講的歷史是指有文字記載的。在有文字可記載之前的則為史前史,對史前史的研究,其資料來源又不一樣。歷史研究的資料通常分為第一手資料和第二手資料。第一手資料就是原來的或該事件(或活動)的首次記錄,是事件的實際目擊者或參與者所經歷的。第二手資料是至少一次以上被援引的關於該事件的敍述。如法院審理某一案件,當時的法庭記錄就是第一手資料.而新聞界對此案件及其審理的評論就是第二手資料。從信息學的觀點看,第一手資料轉變為第二手資料的過程中,會發生信息過濾,因而存在信息失真的情況。因此,以歷史為研究對象的歷史研究最好要掌握第一手資料,這是歷史研究的基本原則。第二資料應作為背景知識、觀點或熟悉該領域的方法來看待。而第一手資料的獲得,無論是對哪種研究來説.都是至關重要的。如何判別資料是第一手的,還是第二手的?這就要求對資料進行分析。這一過程稱為歷史批判,有人也稱之為“歷史批評”。而歷史批判又可分為外在批判和內在批判兩種。所謂外在批判,就是要回答:這些材料真實、可靠嗎?它們是如何得來的?由誰記錄的?材料的時間、地點與實際相符嗎?內在批判則要解決材料的意義和可信度問題,強調批判材料內容本身的價值。當然.內外批判有交叉、重疊的部分。但內在批判強調內容本身,而外在批判強調資料作為來源的情況。這二者實際是不可分離看待的。

請教:歷史學的基本研究方法是什麼?

1、以史實為基礎,加大、加強史料閲讀。

2、廣泛瀏覽一些比較權威的著作、雜誌、論文等。

3、多方面關注尤其是相關學科例如,考古學、文物與博物館學、社會學、政治學、宗教學等等。

4,、多加聯繫當前學術研究動態,汲取最新理論成果。憑藉社科院、北大等高校的資源,方便學習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