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耗歸公和攤丁入畝是什麼意思

火耗歸公和攤丁入畝是什麼意思

攤丁入畝”是清朝政府將歷代相沿的丁銀併入田賦徵收的一種賦税制度。又被稱作是攤丁入地、地丁合一,最初是創於明代時期。主要內容為廢除人頭税,客觀上是對最底層農民人身控制的放鬆,是中國封建社會後期賦役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將中國實行兩千多年的人頭税(丁税)廢除,而併入土地税。

火耗歸公”又稱耗羨歸公,火耗是地方官徵收錢税時,會以耗損為由,多徵錢銀。雍正二年七月推廣全國,將明朝以來的耗羨”附加税改為法定正税,並制度養廉銀,用意在打擊地方官吏的任意攤派行為。

攤丁入畝”和火耗歸公”的利與弊:

集中了徵税權利,減輕了人民的額外負擔,增加了外官薪給,對整頓吏治、減少貪污有積極作用。

但州縣於額徵火耗之外,又暗中加派,未能從根本上改善吏治。

拓展資料——三大德政:

雍正時期的攤丁入畝、火耗歸公、官紳一體納糧是三大德政。

官紳一體納糧當差,亦稱為一體當差,一體納糧”或稱官紳一體當差,一體納糧”,此政策是指官員地主也必須繳納賦税。即廢除他們免税的特權。但由於觸及官紳利益,因此實行起來有較大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