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畢業生就業的一般程序

簡述畢業生就業的一般程序

畢業生就業工作的一般程序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一般從當年9月份開始,持續到次年的六月份(就業率統計工作持續到次年的9月份)。其一般程序是:9月—10月,開始畢業生生源統計,制定《年度畢業生就業工作實施方案》;制定《畢業生就業指南》;通過各種渠道收集畢業生就業信息;利用各種媒體和渠道向社會推薦畢業生。畢業生認真準備自薦材料;領取《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1、11月—12月,積極組織畢業生參加全國各地有關部門組織的人才交流會,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參加“雙選會”;學校招就處和各系部組織好各種類型的中小型校園招聘會;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達成就業意向後,填寫《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並按規定辦理簽證手續。

2、 10月—次年6月,招就處及各系部積極與用人單位聯繫,建立就業實訓基地,邀請用人單位進校招聘;共同做好未落實就業的畢業生就業推薦工作。

3、次年2—6月,學校招就處隨時瞭解、彙總畢業生就業簽約情況,按月公佈各系部就業率及各專業就業情況。

4、次年6月,學校招就處根據畢業生簽約情況形成就業方案,上報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

5、對畢業生進行集中教育,準備畢業生派遣工作。

6、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審批就業方案後,發放報到證。

7、學校召開畢業典禮大會,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

8、畢業生就業工作的一般程序 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一般從當年9月份開始,持續到次年的六月份(就業率統計工作持續到次年的9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