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美法則有哪些

形式美法則為變化與統一、對比與調和、對稱與均衡、比例與尺度、節奏與韻律、齊一與參差。形式美法則,是人類在創造美的形式、美的過程中對美的形式規律的經驗總結和抽象概括。掌握形式美的法則,能夠使人們更自覺地運用形式美的法則表現美的內容,達到美的形式與美的內容高度統一。

形式美法則有哪些

對比又稱對照,把反差很大的兩個視覺要素成功地配列於一起,雖然使人感受到鮮明強烈的感觸而仍具有統一感的現象稱為對比,它能使主題更加鮮明,視覺效果更加活躍。

對稱的形態在視覺上有自然、安定、均勻、協調、整齊、典雅、莊重、完美的樸素美感,符合人們的視覺習慣。在某一圖形的中央設一條直線,將圖形劃分為相等的兩部分,如果兩部分的形狀完全相等,這個圖形就是軸對稱的圖形,這條直線稱為對稱軸。

節奏本是指音樂中音響節拍輕重緩急的變化和重複。節奏這個具有時間感的用語在構成設計上是指以同一視覺要素連續重複時所產生的運動感。




形式美的六大基本法則

形式美的六大基本法則:線、形、色、光、聲、質。形式美法則是人類在創造美的形式、美的過程中對美的形式規律的經驗總結和抽象概括,主要包括:對稱均衡、單純齊一、調和對比、比例、節奏韻律和變化統一。

研究、探索形式美的法則,能夠培養人們對形式美的敏感,指導人們更好地去創造美的事物。掌握形式美的法則,能夠使人們更自覺地運用形式美的法則表現美的內容,達到美的形式與美的內容高度統一。

形式美的構成因素一般劃分為兩大部分:一部分是構成形式美的感性質料,一部分是構成形式美的感性質料之間的組合規律,或稱構成規律、形式美法則。

形式美的基本法則有哪些

形式美法則是人類在創造美的形式、美的過程中對美的形式規律的經驗總結和抽象概括。主要包括:對稱均衡、單純齊一、調和對比、比例、節奏韻律和多樣統一。 形式美的構成因素一般劃分為兩大部分:一部分是構成形式美的感性質料,一部分是構成形式美的感性質料之間的組合規律,或稱構成規律、形式美法則。構成形式美的感性質料主要是色彩、形狀、線條、聲音等。色彩的物理本質是波長不同的光,人的視覺器官可感知的光是波長在390—770毫微米之間的電磁波。各種物體因吸收和反射光的電磁波程度不同,而呈現出赤、橙、黃、綠、青、藍、紫等十分複雜的色彩現象。色彩既有色相、明度、純度屬性,又有色性差異。色彩對人的生理、心理產生特定的刺激信息,具有情感屬性,形成色彩美。如紅色通常顯得熱烈奔放,活潑熱情,興奮振作;藍色顯得寧謐、沉重、悒鬱、悲哀;綠色顯得冷靜、平穩、清爽;白色顯得純淨、潔白、素雅、哀怨;黃色顯得明亮、歡樂等。形狀和線條作為構成事物空間形象的基本要素,也都具有極富特色的情感表現性。如直線具有力量、穩定、生氣、堅硬的意味;曲線具有柔和、流暢、輕婉、優美的意味;折線具有柔和、突然、轉折的意味;正方形具有公正、大方、固執、剛勁等意味;三角形具有安定、平穩等意味;倒三角具有傾危、動盪、不安等意味;圓形具有柔和、完滿、封閉等意味。聲音本是物體運動產生的音響,其物理屬性是振動。它的高低、強弱、快慢等有規律的變化,也可以顯示某種意味。如高音激昂高亢,低音凝重深沉,強音振奮進取,輕音柔和親切等。把色彩、線條、形體、聲音按照一定的構成規律組合起來,就形成色彩美、線條美、形體美、聲音美等形式美。 構成形式美的感性質料組合規律,也即形式美的法則主要有齊一與參差、對稱與平衡、比例與尺度、黃金分割律、主從與重點、過渡與照應、穩定與輕巧、節奏與韻律、滲透與層次、質感與肌理、調和與對比、多樣與統一等。這些規律是人類在創造美的活動中不斷地熟悉和掌握各種感性質料因素的特性,並對形式因素之間的聯繫進行抽象、概括而總結出來的。

形式美法則有哪些?舉例分析

形式美的法則包括:變化與統一;對比與和諧;對稱與均衡;比例與尺度;節奏與韻律。其中最高法則便是變化與統一。審美關係的構成正是體現了這一原則。過於追求變化就破壞統一關係,使其顯得雜亂無章;而過於追求統一就會顯得單調、平庸而空洞。所以形式美的法則就是在統一的前提下儘量製造變化,內容豐富而不失主題。這一關係用辯證法原理加以理解最合適不過,任何適用於辯證法的實例都可以用來解釋形式美的法則。典型的實例便是道家的黑白陰陽圖,外邊的圓線及對稱式結構體現了統一的秩序感,這是大前提,然後在圓中製造變化---本來黑白是兩個不相容的兩極,又處於面積等分狀態,可謂是追求變化的極致了。但是陰陽魚用S型曲線緩衝了黑白等分面積的強烈對比,又用白點和黑點相互滲透到對方,使白中有黑,黑中有白,加強了黑白之間的聯繫和形式上的統一。

形式美的規律

形式美基本法則包括:節奏、韻律、對稱、均衡、對比、調和、比例、虛實。

對稱是一種等量等形的平衡,兩個同一形狀的並列就是最基本的對稱,對稱的形式主要有以垂線為軸線的左右對稱、以水平線為軸線的上下對稱、以對稱點為源點的放射對稱。對稱的特點就是表現平面構圖的穩定、平衡和完整。

均衡表現的不是物理量上的平衡,而是感覺上的平衡。在平面設計中,圖形與文字、圖形與圖形、色彩的度與純度、人與動植物、物體的運動與靜止均可以表現一種均衡。

均衡形式的運用其靈巧、生動的表現特點是創造力的一種體現。

節奏源自於音樂的術語,是指按照一定的規律重複連續的律動形式,而平面設計中也有節奏感,它是通過平面構成中的各要素按照連續、大小、長短、明暗、形狀、高低等所做的規則排列形式來表現的。

韻律是一種節奏起伏變化的表現形式。在平面的編排中可以通過各要素的輕重大小、明暗來體現節奏的變化,以表現不同的設計韻律,通過對某種規律的變化所創造出的韻律就是一種新的形式美。

對比的因素產生於相同或相異的事物之間,在設計中把任意兩個要素相互比較時,就會產生大小、明暗、疏密、遠近、硬軟、濃淡、動靜的對比因素,將這些對比因素編排在同一平面作品之中,就能夠創造出簡單明快的對比關係。

調和就是強調事物之間的近似性。平面設計中的調和就是在視覺上創造對比的和諧,按照相互協調的原則在平面中編排各要素,以形成作品的基調。調和的處理就是將對比要素挑選出來,有所取捨、突出重點。

比例是指平面構成中整體與部分、部分與部分之間的一種比率關係。優秀的平面構成作品,首先要具有符合審美規律的比例感,這並不需要精確的幾何計算,只是直觀判斷平面構成在視覺上是不是讓人感到舒服。

虛實是平面空間的一對矛盾統一體。虛就是指虛形,是對版面心理空白的比喻,虛並非空洞無物,只是它的存在被實給弱化了。而實就是指實形,它是平面中看得到的圖形、文字和顏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