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黑户怎麼處理

人口普查黑户會登記為常住户口,但根據黑户的情況不同,辦理程序不同。“黑户”,是指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到現在還沒有户籍的人,現在還沒有户口的話,不論年齡,無論什麼原因都可以申請户籍登記。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對於之前沒有户口的黑户,會把其登記為常住户口,同時黑户無論什麼原因都可以申請户籍登記。

人口普查黑户怎麼處理

1、根據《關於解決無户口人員登記户口問題的意見》,依法為無户口人員登記常住户口。

2、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無户口人員。

3、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無户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説明,按照隨父隨母落户自願的政策,申請辦理常住户口登記。

4、申請隨父落户的非婚生育無户口人員,需一併提供具有資質的鑑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明。

5、未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的無户口人員。

6、在助產機構內出生的無户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向該助產機構申領《出生醫學證明》;在助產機構外出生的無户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需提供具有資質的鑑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明,向擬落户地縣級衞生計生行政部門委託機構申領《出生醫學證明》。

7、無户口人員或者其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説明,申請辦理常住户口登記。

8、未辦理收養手續的事實收養無户口人員。

9、未辦理收養登記的事實收養無户口人員,當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門申請按照規定辦理收養登記,憑申領的《收養登記證》、收養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請辦理常住户口登記。

10、1999年4月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的決定》施行前,國內公民私自收養子女未辦理收養登記的,當事人可以按照規定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事實收養公證,經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尚未辦理户口登記的,可以憑事實收養公證書、收養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請辦理常住户口登記。

11、被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後户口被註銷人員。

12、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後重新出現的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憑人民法院撤銷宣告失蹤(死亡)的生效判決書,申請恢復常住户口登記。

13、農村地區因婚嫁被註銷原籍户口的人員。

14、農村地區因婚嫁被註銷原籍户口的人員,經公安機關調查核實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註銷地申請恢復常住户口登記。

15、恢復常住户口登記後,符合現居住地落户條件的,可以辦理户口遷移登記。

16、户口遷移證件遺失或者超過有效期限造成的無户口人員。

17、户口遷移證件遺失或者超過有效期限造成的無户口人員,可以向簽發地公安機關申請補領、換領户口遷移證件,憑補領、換領的户口遷移證件辦理户口遷移登記。

18、不符合遷入地現行户口遷移政策的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可以在原籍户口所在地申請恢復常住户口登記,其他人員可以在户口遷出地申請恢復常住户口登記。

19、我國公民與外國人、無國籍人非婚生育的無户口人員。

20、我國公民與外國人、無國籍人在國內非婚生育、未取得其他國家國籍的無户口人員,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國國籍的監護人可以憑《出生醫學證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説明、我國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申請辦理常住户口登記。

21、未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的,需提供具有資質的鑑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明。

23、其他原因造成的無户口人員,本人或者承擔監護職責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提出申請,經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調查核實後,可辦理常住户口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