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任意球和間接任意球的區別

直接任意球和間接任意球的區別:

在中止比賽的規則中,犯規判罰直接任意球,違例判罰間接任意球。在恢復比賽的規則中,直接任意球指的是直接射入對方球門得分,而直接射入本方球門不得分;間接任意球是無論射入哪一球門前都必須經另一隊員觸碰才得分。

間接任意球是在足球比賽中,因某些原因中斷後恢復比賽的一種方式。與直接任意球不同之處在於,發球方如果直接將球踢入對方球門不能算作得分,而是判球出底線,由對方發球門球。

直接任意球和間接任意球的區別

隊員在本方罰球區外踢直接或間接任意球時,所有對方隊員在球被踢出前應至少距球9.15米,除非他們已站在自己的球門線上,當球被球員觸到時,比賽即為恢復。

如果對方隊員在任意球踢出前,進入罰球區或距球少於9. 15米,裁判員應令其退到規定的位置後,方可執行罰球。踢任意球時,須將球放定。踢任意球的隊員將球踢出後,在球經其他隊員踢或觸及前,不得再次觸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