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半年內再婚是重婚嗎

離婚半年內再婚是重婚嗎的答案是:不是

離婚半年內再婚是重婚嗎

重婚是指在一夫一妻制下,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婚姻有經過登記的法律婚姻與未經過登記但兩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事實婚姻之分,故重婚也有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實上的重婚之分,兩個法律婚、兩個事實婚、先法律後事實、先事實後法律的情況,都屬於重婚的範疇。

重婚在我國屬於違法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0)中規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中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020年1月19日,民政部表示,“假結婚”、“騙婚”、“重婚”等情況一經查實,將被列入失信黑名單,並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如今世界範圍內,除一些伊斯蘭教國家外,絕大多數國家遵循單配偶制,將重婚視為社會不提倡或違法的現象。重婚往往伴隨着對婚姻中長期承諾的違背,且作為一夫多妻制而穩定下來的重婚現象常常導致婚姻中的地位不平等與權力差異。正確認識家庭與婚育的形式與責任,理解婚姻自由及其相關人權問題是全面性教育中的重要內容。

第一,解除婚姻關係以合法的婚姻關係存在為前提。離婚為合法有效婚姻關係的解除,婚姻當事人雙方必須符合結婚的實質要件和程序要件。不符合結婚要件的男女結合後請求“離婚”的,不按離婚處理。

第二,解除婚姻關係的主體是婚姻當事人。解除婚姻關係體現的是當事人的意願,只能當事人本人進行。但如果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遺棄等嚴重損害無民事行為能力一方的人身權利或者財產權益的行為的,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別程序要求變更監護關係,變更後的監護人代理無民事行為能力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第三,解除婚姻關係應當符合法定的離婚條件和程序。婚姻當事人之間自行達成的離婚協議,或者在婚姻當事人所在單位、羣眾團體、居民(村民)委員會、基層調解組織等有關部門主持下達成的離婚協議,都不產生離婚的法律效力。當事人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辦理離婚手續,否則不發生離婚的法律效力。

第四,解除婚姻關係將產生一系列離婚的法律後果。婚姻關係終止將引起夫妻人身關係消滅、共有財產清算、子女撫養方式變更、共同債務清償等一系列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