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補身份證要户口本嗎?

異地補身份證要户口本嗎?的答案是:不需要

身份證更換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補辦,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後,在法定時限內完成製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如果離開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證,憑領證回執到異地受理點領取證件;對難以確認身份和不良信用記錄人員,不予受理異地辦理申請。

異地補身份證要户口本嗎?

1、及時的去當地派出所進行掛失,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提交用於辦理身份證的材料,包括:居住證、户口本原件及複印件、用於辦理身份證的照片及掛失申請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證。

2、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後,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户籍地公安機關,户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異地補辦身份證有兩種領取途徑,一種是普通的,需要的時間比較長,一般會在20個工作日辦理成功,另一種是加急的,在15個工作日以內即可辦理成功。

3、異地辦理身份的時候如果您的信用不好的話,是不可以異地辦理身份證的,需要回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進行辦理,只要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後,在法定時限內完成製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需要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異地受理不增加制發證週期和任何收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規定,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