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地鐵不能帶什麼液體

坐地鐵不能帶的液體有:隱形眼鏡藥水、乳霜、護膚液、護膚油、香水及化粧品、噴霧及壓縮容器,例如剃鬚泡沫及香體噴霧、花露水、酒精、啤酒等等。除液體之外,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有腐蝕性以及其他有可能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危險物品都不可以帶。

坐地鐵不能帶什麼液體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定》中規定:

第三十四條禁止下列危害或者可能危害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的行為:

(一)攔截列車;

(二)強行上下車;

(三)擅自進入隧道、軌道或者其他禁入區域;

(四)攀爬或者跨越圍欄、護欄、護網、站台門等;

(五)擅自操作有警示標誌的按鈕和開關裝置,在非緊急狀態下動用緊急或者安全裝置;

坐地鐵不能帶什麼液體 第2張

(六)在城市軌道交通車站出入口5米範圍內停放車輛、亂設攤點等,妨礙乘客通行和救援疏散;

(七)在通風口、車站出入口50米範圍內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和腐蝕性等物品;

(八)在出入口、通風亭、變電站、冷卻塔周邊躺卧、留宿、堆放和晾曬物品;

(九)在地面或者高架線路兩側各100米範圍內升放風箏、氣球等低空飄浮物體和無人機等低空飛行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