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個民族有特權

哪個民族有特權的答案是:沒有哪個民族有特權

哪個民族有特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人人平等,少數民族依法享有地方民族自治權。

民族特權指一些民族在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佔有高於其他民族的特殊權利。這是民族壓迫和民族不平等的突出表現,是封建專制制度的產物。

是在國家統一領導下,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行使的由《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賦予的權力。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中的核心和關鍵所在,是民族自治機關擁有的自主權力的總稱。自治權的行使必須依照《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處理好中央統一與民族自治,國家事務、地方事務與民族事務的關係。

1、在國家計劃的指導下,根據本地方的特點和需要,制定本地方經濟建設的方針、政策和計劃,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經濟建設事業。

為保證各項經濟建設事業的健康發展,國家需要從宏觀上制定指導地方經濟建設的計劃。但是,對於國家的指導性計劃,民族自治地方不是必須機械照搬。在國家計劃的指導下,民族自治地方可以根據當地的自然條件、經濟狀況和民族特點,確定本地經濟建設的重點和方向,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充分利用其山區、林區、牧區的優勢,水流、礦產、森林等自然資源的優勢,以及其他方面的優勢,自主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經濟建設事業,促進當地經濟的發展。

2、在堅持社會主義原則的前提下,根據法律規定和本地方經濟發展的特點,合理調整生產關係和經濟結構,努力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由於歷史的原因和自然的原因,少數民族地區的生產經營方式差異較大,生產力的發展很不平衡。與此同時,少數民族地區還有其特有的經濟結構。有的地方以農業為主,有的地方以牧業為主,有的地方礦產資源豐富但工業基礎卻比較薄弱。為適應和促進不同層次生產力發展的需要,充分發揮少數民族地區的資源優勢,需要賦予民族自治地方一定的自主權,使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有權合理調整本地方的生產關係和經濟結構。

3、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管理和保護本地方的自然資源,根據法律規定和國家的統一規劃,對可以由本地方開發的自然資源,優先合理開發利用。

民族自治地方對自然資源得天獨厚,對可以由本地方開發的自然資源,享有優先開發利用的權利。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優先開發利用自然資源須遵循以下原則:一是要根據法律的規定。法律對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規定了開發利用種類、開發利用方式、開發利用限度的,自治機關應當依據法律規定進行開發利用。二是根據國家的統一規劃。國家為了實行宏觀調控,保證國民經濟的整體健康發展,保證生態平衡,對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有統一的規劃,自治機關對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應當遵循國家的統一規劃。三是開發利用僅限於本自治地方的自然資源。四是對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應當遵循合理安排的原則。

4、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國家規定,可以開展對外經濟貿易活動,經國務院批准,可以開闢對外貿易口岸。與外國接壤的民族自治地方經國務院批准,開展邊境貿易。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在對外經濟貿易活動中,享受國家的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