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登記證書丟失向誰申領補領?

機動車登記證書丟失向誰申領補領?的答案是:登記地車輛管理

機動車登記證書丟失向誰申領補領?

機動車登記證書丟失,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換領。機動車所有人為自然人辦理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業務的,應本人到場申請,不能委託他人代理。機動車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殘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場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應當出具有關證明。去車管所,身份證,居住證原件和複印件都要有,交強險必然有。屬於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變更、轉移或者抵押登記的,應當在申請前向車輛管理所申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身份證明。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機動車登記證書。

1、車主攜帶所需資料,開車車輛註冊地車管所及各服務站辦理;

2、車輛通過專門的查驗通道,直接到查驗點,開始查驗車輛;

3、車管所工作人員對車輛進行查驗,查驗完成後,車主到查驗服務處確認信息;

4、接着車主到業務大廳導辦服務枱辦理手續,排隊等待辦理;

5、辦理手續後,在等候區等待叫號辦理業務,然後到對應窗口進行辦理;

6、攜帶受理憑證到收費窗口交費;

7、車主到取證窗口打印機動車登記證書,補辦完成。

1.《機動車牌證申請表》。

2.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3.機動車查驗記錄表(當場辦理)。

辦理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所有人應將車開到車管所。機動車所有人為自然人辦理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業務的,應本人到場申請,不能委託他人代理。機動車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殘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場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應當出具有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