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拐被直行撞了誰全責

右拐被直行撞了誰全責的答案是:右轉彎車輛

右拐被直行撞了誰全責

右拐被直行撞了右轉彎車輛全責。直行車具有通行優先權,轉彎車必須讓直行車。一般可以理解為在道路行駛中,如直行車輛無違章行為行駛,轉彎是要讓直行的。如對方未按標線行駛,例如機動車右轉但直行車輛佔用非機動車道強行通過,則直行車輛全責。

一:當直行車在主道行車,右拐車輛提前準備從輔路匯到主道時,主道直行車甄選行駛。

二:機動車輛根據既沒有交通信號燈,都沒有交警隊指引,更沒有交通標誌和標線的十字路口時,進到十字路口前要泊車猶豫,再遵循下列行駛要求明確優先選擇通行權:

1、讓右側路面的會車先行

2、拐彎的機動車輛讓直行的機動車輛先行

3、相對性方位行車的車輛,右拐彎車輛讓左轉的車輛先行

之上三條要求從1到3,第一條擁有 較大 的首選標準,最先參考第一條標準是不是合乎所屬街口具體情況,不然參考第二條,第二條若不滿足則參考第三條)

事實上,因為車輛相碰務必有行車道交疊,因而直行與右拐車輛相碰不容易發生上原文中第2種和第三種狀況。那麼就只剩餘第一種狀況,如上圖所述所顯示,A車做為B車的右側來車,因此A車有優先選擇通行權,因為B車未按照規定讓行,因而該安全事故是B車擔負所有義務。

1、右轉車輛和直行車輛碰撞發生事故的,按實際情況確定責任:

(1)由於轉彎車輛要讓直行車輛,所以直行車輛一方沒有過錯的,由右轉彎一方承擔全部責任;

(2)如果直行車輛也有過錯的,直行車輛和右轉彎車輛,依據過錯程度和作用劃分責任比例。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 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三)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四)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