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與外孫關係填什麼

外婆與外孫關係填什麼的答案是:祖孫關係。

外婆與外孫關係填什麼

外婆與外孫關係應填寫“祖孫關係”。祖孫關係:是指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之間的關係。不單單包括祖父母與孫子女,也包括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之間的關係。外婆與外孫子女屬於直系血親。直系親屬,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緣關係或婚姻關係的人,如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孫子女及其配偶。親屬不等於家庭成員,有親屬關係的人可能分屬於多個不同的家庭;家庭成員並不絕對有親屬關係。

根據親屬關係發生的原因,可以將親屬分為配偶、血親和姻親三類。血親包括自然血親和擬製血親,前者是指出於同一祖先具有血緣聯繫的親屬。後者是指彼此本無該種血親應當具有的血緣關係,但法律因其符合一定的條件,確認其與該種血親具有同等權利和義務的親屬,如繼父母與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就是擬製血親,養兄弟姐妹也屬於擬製血親。

法律上的祖孫關係一般情況下,子女由父母撫養,祖孫之間不直接發生權益義務關係,特定條件除外。孫子女的父母雙方已經死亡或一方死亡,另一方確無能力撫養,或父母雙方均己喪失撫養能力的情況下,祖孫產生撫養義務。孫子女未成年,需要撫養,祖父母具有撫養孫子女的經濟負擔能力,祖孫產生撫養義務。

隨着社會的進步,時代的發展,人們的生活條件和水平逐步提高,每個家庭的孩子更都是成了養尊處優的“寶貝”。尤其是上世紀的獨生子女家庭,甚至有的就是兩個家庭二三代五六個人,圍繞着一個孩子在轉。因此,疼愛小孩就成了這些家庭的主要事情。於是,有的人乾脆把“外孫和孫子”統稱為“孫子”,有人卻説,這種叫法是欠妥當的,該叫啥叫啥才對。

從傳統的倫理角度來看,很多人不太贊同這種叫法。理由是,老祖宗留下來的稱呼,不能叫亂了。因為孫子是爺爺奶奶血緣上直接的生命延續,而外孫與外公外婆則更多地傾向於親戚關係,幾千年以來,為什麼要明確稱謂,還是有一定的道理的,所以不能混亂叫法。但是,隨着時代和社會的不斷髮展和變化,尤其是獨生子女家庭現狀,是個不可逃避的社會現實,讓越來越多的老人,不太喜歡叫女兒的孩子為外孫,而是直接稱為孫子。有的讓孩子不再叫自己為外公外婆,而是直接叫爺爺奶奶了。

持欠妥意見的人還認為,這種叫法會造成一定的混亂,一是如果4個老人同時在一起,當孩子叫爺爺或奶奶時,就不知道該由誰來回應了。二是對於不瞭解的人來説,就真的不會知道孩子究竟是“外孫”,還是“孫子”了。在他們認為,如果不是過去意義上的所謂“上門女婿”,這樣的叫法就不妥當。雖然外公外婆與爺爺奶奶都是一樣的疼愛孩子,有的是4個老人輪流帶一個孩子,還有的家庭更是女方父母全程帶孩子,對外孫更是疼愛有加,甚至比爺爺奶奶更加疼愛,但是,在叫法上,仍然還是該叫什麼就叫什麼,不能亂了。

其實,稱謂作為一種歷史傳統文化,肯定是有一定道理的。比如爺爺奶奶是對爸爸父母的稱謂,外公外婆是對媽媽父母的稱謂,用來以示區別和區分。當然,這其中的有關“血脈相承”、“男尊女卑”、“內外有別”等等,則另當別論了。但是,現在的時代早已就是男女平等了,過去的所謂“傳宗接代”、“上門女婿”等舊思想,已經不復存在了。所以,有的外公外婆把外孫稱之為孫子,只是知道的人感覺到有點彆扭不自然外,只要不產生什麼歧義,還是屬於個人的自由的。況且,在孩子的心目中,只知道課本上教的稱謂,而沒有一個“外”字的概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