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高級合夥人是什麼意思

律師高級合夥人是什麼意思

律師高級合夥人是什麼意思呢?今天小編就帶大家來了解下吧:開辦律所的共同投資者就是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也就是律師事務所的老闆之一。高級合夥人是指有股份的,合夥人只有名義或有一點分紅,合夥人在法學中是一個比較普通的概念,通常是指以其資產進行合夥投資、參與合夥經營、依協議享受權利、承擔義務並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或有限責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律師事務所就我國而言有兩種,一種是合夥制律師事務所,另一種是個人律師事務所。

1、其中合夥制律師事務所是特殊合夥,主要是由合夥人、律師、助理、行政人員組成。

2、而同樣是合夥制的律師事務所,會因人數的多少而發生行政劃分的不同。

3、一些較大的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會有高級合夥人、普通合夥人、合夥人之分。

4、而高級合夥人屬於律師事務所中行政級別較高的合夥人,除主任外,可以視為是副主任。

5、拓展:什麼是合夥人?合夥人,是指組織或個人合夥經營企業,參與合夥經營的組織或個人就是合夥人。

6、在2006年8月27日修訂完成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中規定合夥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7、合夥人之間簽訂“合夥協議書”,同意各合夥人付出資本或勞務的方式共同建立公司,並規定獲利與損失的分攤方式,共同承擔公司債務的義務。

8、合夥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

9、以上就是小編今天的分享,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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