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車速度

動車全稱為動力車輛,是指軌道交通系統中裝有動力裝置的車輛。動車常速級別是:160至250km/h, 高速級別是250至380km/h。

動車速度

不同用途的動車速度不同。市郊動車組只在城市境內運營,速度在160km/h以內,如和諧長城號、CRH6S;城際動車組往返於城市羣間路線,速度大多不超過200km/h;普通動車組通常跨省區域運行,速度在250km/h之內;高速動車的速度則不低於300km/h。

動車速度 第2張

動車有兩大類別,一種是單節機車,它們只負責車輛牽引,不具備運載功能;另一種是動力車廂,它們不僅擁有牽引能力,還有運載功能,可以在車輛上運輸旅客或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