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禁漁期幾月到幾月

2022禁漁期幾月到幾月的答案是:2022年3月1日零時起

2022禁漁期幾月到幾月

為有效保護魚類自然繁衍生息,持續恢復我縣天然水域水生漁業資源,以水養魚、以魚養水,實現水體生態系統的自我修復、自我淨化,更好地保護和改善水域生態環境,促進我縣漁業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情況,決定在下列水域實施禁漁期制度,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禁漁時間:自2022年3月1日零時起至6月30日24時止;禁漁範圍:全縣轄區內所有河流、灘塗、溝渠等天然水域。

禁止娛樂性垂釣除外的一切捕撈行為;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進行垂釣;禁止使用爆炸鈎、大刺鈎、一人多竿、單線多鈎、長線多鈎、多線多鈎等釣具和釣法;禁止使用各類探魚設備、視頻輔助設備垂釣;嚴禁扎巢取卵、挖沙和從事其他影響水域生態的活動;嚴禁收購、銷售在禁漁期和禁漁區內捕撈的漁獲物,禁止為銷售非法捕撈漁獲物提供交易場所。

常年禁止電、毒、炸魚及使用禁用的漁法、漁具、釣具進行捕撈,禁用漁具和釣具參照《農業農村部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用漁具名錄》執行;常年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釣餌、窩料和添加劑及魚蝦類活體水生生物餌料垂釣;常年禁止製造、宣傳銷售禁用的漁具;可視錨魚器、攔河繒(網)、密眼網(網目內徑尺寸低於6釐米的粘網,其他網目內徑尺寸小於3釐米的網具)、弓鏢射魚器、魚叉、迷魂陣、地籠網、吸螺機、底拖網等有害漁具為我縣常年禁用的漁具。

縣農業農村局是縣人民政府的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縣漁業管理工作。

各鄉鎮、各部門和廣大羣眾有義務對我縣漁業資源進行保護,對違法破壞漁業資源的行為要積極舉報、制止或扭送違法人員交有關部門處理。

縣公安、市場監督管理、水利、交通運輸、生態環境、自然資源、各鄉鎮人民政府作為漁業管理的協管部門,協同監督漁業法律法規的施行,並按照本部門職責和權限依法行政,配合搞好漁業執法工作。

違反本通告相關規定的,依法依規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對阻礙和妨害漁政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由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刑法》規定分別予以處罰和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