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婚假多少天

內蒙古婚假多少天的答案是:18天

內蒙古婚假多少天

婚假,是指勞動者本人結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勞動者結婚時給予的假期,並由用人單位如數支付工資,這是對勞動者的精神撫慰,體現了政府對勞動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對其權益的保護,對於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具有重要意義。

國家規定的婚假為3天,但各地地方法規有些對婚假做了延長或增加,內蒙古的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增加婚假15天,一共18天婚假。

1、由員工出具雙方户口本、結婚證、領導籤批的請假條,到生產部工會辦理登記手續。

2、生產部工會處進行晚婚年齡審核,在請假條上註明應享受婚假天數。

3、生產部工會處根據員工實際情況出具領條,辦理新婚紀念品或晚婚賀禮金登記手續。

4、經生產部工會領導籤批後領取新婚紀念品及員工晚婚賀禮金。

全國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有規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長或增加婚假天數(加合關係),也有的直接規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數(包含關係)。

注意:晚婚假天數規定應按最新文件

晚婚:男滿25週歲/女滿23週歲初次結婚

按照1982年《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指示》的規定,按法定結婚年齡推遲3年以上結婚為晚婚;婦女24週歲以上生育的為晚育。我國《婚姻法》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男子為滿22週歲、女子為滿20週歲。因此晚婚就是在法定婚齡基礎上,男女青年超過法定結婚年齡3年以上初次結婚,即男子年滿25週歲或者女子年滿23週歲結婚的;晚育,就是適當地推遲婚後初育的年齡,即婦女24週歲以上生育子女的。

2016年,各省關於“晚婚假”的存廢也已經塵埃落定。各地對原有的婚假、產假以及陪產假(即男士的護理假)均做出了相關的修改,從出台的規定來看,大多數省份的婚假都是在取消晚婚晚育、規定延長生育假的大原則之下,絕大多數省份的婚假天數是與國家法律規定保持一致的。29個省取消了原有的晚婚假,其中有11個省份刪除了相關晚婚假的條例,並沒有對婚假再做另外的相關規定,那麼這些省份婚假將與國家法律規定保持一致,僅有三天法定婚假,這些省份包括廣東、湖北、四川、浙江、江西、寧夏、廣西、安徽、湖南、天津山東。而山西、甘肅則保留30天豪華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