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個首批垃圾分類城市

原建設部確定了8個首批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杭州南京、廈門、桂林。

八個首批垃圾分類城市

垃圾分類(英文名為:Garbage classification),一般是指按一定規定或標準將垃圾分類儲存、分類投放和分類搬運,從而轉變成公共資源的一系列活動的總稱。分類的目的是提高垃圾的資源價值和經濟價值,力爭物盡其用,減少垃圾處理量和處理設備,降低處理成本,減少土地資源的消耗,具有社會、經濟、生態等幾方面的效益。

八個首批垃圾分類城市 第2張

垃圾在分類儲存階段屬於公眾的私有品,垃圾經公眾分類投放後成為公眾所在小區或社區的區域性公共資源,垃圾分類搬運到垃圾集中點或轉運站後成為沒有排除性的公共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