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丟失可以到網上掛失嗎

身份證丟失可以到網上掛失嗎的答案是:不能

身份證丟失可以到網上掛失嗎

按照當前的通行做法,身份證丟失後,需要要立即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掛失並補辦。

看似經過了掛失程序,但此程序僅對其補辦身份證和公安機關留檔備查有意義。公安機關從公民申請辦證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能超過30天。證件申領和制發的基本程序是:公民應當自年滿16週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申領手續,要交驗居民户口薄、本人照片,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納證件工本費。未滿十六週歲的公民,自願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的,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公安機關在對公民申報材料與本人户口登記項目內容核對無誤後,將辦證信息傳輸報送上一級公安機關制證。

身份證是用於證明持有人身份的證件,多由各國或地區政府發行予公民。它將作為每個人獨一無二的公民身份的證明工具。

1、掛失

掛失、補辦: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派出所

近日,公安部在回答網民提問時明確表示:公民丟失身份證後,無需再辦理掛失和登報聲明。如果居民身份證丟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審查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丟失證件者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公民辦理丟失補領證件的行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機關證件丟失的事實,不需要再辦理掛失和登報聲明,也沒有相關法律規定公民丟失居民身份證後必須這麼做。

2、冒用

如果丟失的身份證被人拿去冒用,身份證所有人要不要承擔責任,是許多市民所擔心的問題。公安部指出,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時,各相關證件使用部門負有核對人、證一致性的義務,確認無誤後方可為持證人辦理相關業務。如果居民身份證丟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關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丟失證件者無須對自己未實施的行為承擔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七條規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3、緊急措施

如果遇到身份證被冒用的情況不用擔心,以下方法可以參考下:

(1)拿出足夠的證據來證明你並沒有做過任何違法的事情,因此沒必要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2)在市級以上報紙進行登報掛失。證件遺失者按法律規定進行刊登報紙聲明後,即推定社會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應當知道該證無效,即解除了遺失者的社會責任。

(3)拿出您的報案證明。如果您的身份證是因為被盜竊、被偷竊、被搶劫等因素造成的非自己人為因素丟失,一旦發現應該馬上到案發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派出所報案。公安局、派出所開具的報案證明可以有效證明您原來的身份證已經作廢。

(4)補辦身份證的證明。一旦身份證因為不小心丟失,應立即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進行補辦,開具補辦證明,證明您丟失的身份證已經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