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失業保險參保指南

辦理條件:重慶市行政區域內的下列單位及其職工(依照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除外),必須依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參加失業保險。各類企業及其職工;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民辦費企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國家機關中事業編制人員、勞動合同制工人和其他工勤人員;駐渝部隊機關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有僱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户及其僱工。

辦理材料:五險統一參保登記。

重慶失業保險參保指南

單位經辦人申請材料《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副本)及複印件;税務登記證及複印件;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及複印件;社會保險登記申報表;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複印件。職工申請材料(提供給公司經辦人即可)申請人身份證明(可提供身份證、户口簿或户籍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數碼相片回執(申領人可直接使用身份證照或重新拍攝,並領取回執)。辦理流程:攜帶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即可。

重慶失業保險繳費標準:單位繳費額=本單位職工繳費基數總額×單位繳費比例;個人繳費額=職工本人繳費基數×個人繳費比例。

重慶失業保險繳費方式:個人部分+單位部分單位及職工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全額繳納失業保險費。職工個人應繳納的失業保險費,由所在單位按月代為扣繳。

繳費日期:單位應於每月10日前到當地地方税務機關繳納失業保險費,年度決算應繳未繳的失業保險費應於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次月10日前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