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報警電話是多少

網絡報警電話是多少的答案是:110

網絡報警電話是多少

20世紀80年代中期,沿海和內地一些大城市的公安機關,為適應鬥爭形勢發展的需要,提高公安機關接處警的快速反應能力,便利於解決羣眾鬥毆、求助和投訴,同時更好的打擊小偷劫匪犯罪行為,將原為羣眾報警電話的110,逐步擴大職能,拓寬服務範圍。建立了110報警服務枱,展開110報警服務工作。

1985年5月1日福建省漳州市公安局安裝的110警用電話,至1990年一共接(出)警22起;由漳州市公安局巡邏中隊民警郭韶翔率先將110報警電話擴展報警求助警用範圍(即110報警服務枱)。

1986年2月27日,廣東省廣州市公安局建立了我國第一個110報警服務枱,正式開展110報警服務工作。1987年6月,公安部下發了《關於大中城市公安局普遍建立110報警服務枱的通知》,要求各大中城市公安局在兩年內普遍建立110報警服務枱。自此時起,110報警電話正式成為110報警服務枱。

由於舊式的電話是那種轉盤撥號的,撥1時間是最短的,0 是最遠的,所以打完兩個1,要確定你的確要報警,所以打0,讓你不會打錯,且撥完還有時間掛斷;而新式電話是按的,所以不存在撥的時間長短問題。

生活中只有這7件事才可撥110,其他的都不歸110受理和管轄:

1、刑事案件;

2、治安案(事)件;

3、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者社會治安秩序的羣體性事件;

4、自然災害、治安災害事故、火災、交通事故;

5、其他需要公安機關緊急處置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報警;

6、危及公共或羣眾安全迫切需要處置的緊急求助;

7、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正在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為。

一定要在就近的地方,抓緊時間報警,越快越好。任何有電話的單位、個人及公用電話都應為報警人提供方便。

報警時要按民警的提示講清報警求助的基本情況;現場的原始狀態如何;有無採取措施;犯罪分子或可疑人員的人數、特點、攜帶物品和逃跑方向等。打110還要提供報警人的所在位置、姓名和聯繫方式。

無特殊情況,報警後應在報警地等候,並與民警和110及時取得聯繫。有案發現場的,要注意保護,不要隨意翻動。除了營救傷員,不要讓任何人進入。

附註:12歲及以下的未成年人,其監護人應教育孩子勿亂撥打110、119、120等類似電話戲弄服務人員以此取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