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56條規定是什麼

道路交通安全法56條規定是什麼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條規定: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

2、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

3、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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