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控股和絕對控股的區別

相對控股和絕對控股的區別

絕對控股是指股東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佔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相對控股是指在企業的全部實收資本中,某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擁有的實收資本(股本)所佔的比例雖未大於50%,但根據協議規定擁有企業的實際控制權。控股指掌握一定數量的股份,以控制公司的業務。是指通過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數量的股份,而對該公司進行控制的公司。

控股公司按控股方式,分為純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

純粹控股公司不直接從事生產經營業務,只是憑藉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進行資本營運。

混合控股公司除通過控股進行資本營運外,也從事一些生產經營業務。

某一機構持有股份達到50%以上或足以控制該股份公司的經營活動。

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佔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