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起成都公積金可按月提取是真的嗎

10月8日起成都公積金可按月提取是真的。職工可根據自己需要,確定申請提取的間隔時間,無需每月都提出申請。每次申請提取時,中心將根據未申請提取的月數計算職工應提取的金額。需要注意的是,無備案租賃自住住房提取不能跨年累計提取。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租賃自住住房這幾類住房消費提取業務,職工在同一個年度內,只能選擇一套住房進行提取。需要注意的是,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不受此限制,例如職工當年已辦理了購買自住住房或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提取的,還可以辦理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

10月8日起成都公積金可按月提取是真的嗎

1、實行“雙向差異化”比例繳存

指單位和職工在公積金5%-12%規定比例範圍內,可按差異化比例繳存,其中職工個人比例部分不能低於單位繳存比例。

單位差異化繳存比例事宜及比例選擇需經職代會或工會通過;職工比例部分與單位協商,在不低於單位繳存比例的情況下確定。

2、降低困難單位住房公積金降比緩繳申請門檻

取消困難單位降比緩繳申請需提供連續兩年虧損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或社保緩繳證明手續的要件要求。困難單位僅需職代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即可向公積金中心申請辦理降比緩繳業務。

3、提成、承包制單位可協商確定繳存基數

對部分實行承包、提成等薪酬制度的單位,在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規定的上下限範圍內,可與職工協商確定繳存基數。單位應廣泛徵求職工對於協商方式確定繳存基數的意見,並確保職工知悉相關內容,給予職工提出異議的合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