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怎麼自己立户

户口本怎麼自己立户的答案是:根據相關規定,辦理單獨立户,申請人必須具有私有房屋所有權證。申請人需持私有房屋所有權證、户口簿、身份證到當地政務中心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辦理分立户手續

大部分的家庭在生育小孩後,如果小孩長大而且成家立業了,一般就會將户口分出去。

自立户口。《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的規定,分户需滿足以下條件。

1、本人成年且經濟獨立;

2、夫妻之間、未成年子女之間與父母之間不分户;

3、不與户主居住在一處,擁有單獨住房且有明確的門、户、牌住址;

4、鄉、村、組同意分户的證明。

需要分户,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鄉村組同意分户的三級證明,證明上需加蓋公章,加簽經辦人姓名。

2、以本人名義提出分户申請,並提供本人簽名的分户申請書。

3、本人的房屋產權證明(農村建房審批表或房產證)。

4、到民政部門申請房屋明確的門、户、牌住址。

户口本怎麼自己立户

1、家庭户立户:符合當地落户條件,並依法擁有私有住宅房屋所有權或房管部門直管住房等公有住房使用權,以家庭關係為主共同居住生活或單身居住在該套住房,需在該房屋所在地址立户的公民。

2、居住在非住宅用房和違法違章建造房屋的,不予立户。家庭户户主一般由户內擁有本住房所有權或使用權的人擔任。未成年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一般不能擔任户主。

3、符合當地落户條件或已在當地落集體户的公民(非大中專院校落集體户口的學生),需落為家庭户但又不符合家庭户單獨立户條件的,經同一設區市市轄區、縣級市市區、建制鎮(鄉、街道)範圍內的同一户口性質親友家庭户户主同意,可將户口掛靠在該家庭户上。

立户是新開一個户頭,所以只有一個户頭;分户是原來就有户頭,又在原來的户頭上分出一個新的户頭,也就變成兩個户頭。

1、立户:我國法律沒有規定單獨立户的條件,立户是公民的自由,每個人都有立户當户主的權利,但考慮到便於管理,立户前最好有相應的穩定住所,不然公安機關無法確定其户籍所在地,也就無法予以立户。

2、分户:分户指公民因生活或居住條件發生變化,由一户分為數户的户口登記。分户的基本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户僅限於離婚分户,筒子樓的分户按平房分户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築不予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