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南昌市居民醫保繳費時間

2022南昌市居民醫保繳費時間

集中徵繳期: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特別注意:①是否受集中徵繳期限制的有關規定:根據《江西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一體化徵繳實施方案》(贛税發〔2020〕146號)要求,在居民醫保集中徵繳時間改革的過渡期內,各地原則上應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徵繳工作。新生兒、資助參保對象、職工醫保中斷繳費3個月以內、流動人員子女、軍人退役、大學生畢業返鄉、人員新遷入、出國人員回國、服刑人員期滿釋放、宗教教職人員等特殊情形不受集中徵繳期限制。

1、②是否設置待遇享受期的有關規定:在集中徵繳期內參加居民醫保的,以及新生兒、資助參保對象、職工醫保中斷繳費3個月以內、流動人員子女、軍人退役、大學生畢業返鄉、人員新遷入、出國人員回國、服刑人員期滿釋放、宗教教職人員等特殊情形參保的,不設待遇享受等待期。

2、其他情況參加居民醫保的,自繳費之日起設置90日待遇享受等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