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站可以補臨時身份證嗎

高鐵站可以補臨時身份證嗎的答案是:可以

高鐵站可以補臨時身份證嗎

高鐵站可以辦理臨時身份證,乘車人辦理用於購票、乘車的《臨時身份證明》時,須本人親自到公安制證點辦理。

排隊購票或取票前,務必先檢查證件是否帶齊。身份證遺失的旅客,最好提前到火車站辦理《臨時身份證明》或在居住地派出所辦理臨時身份證。

乘坐旅客列車臨時身份證明僅供旅客購票、退票、中轉簽證、驗證檢票以及乘車使用,請妥善保管。同城車站均實行實名制時,乘坐旅客列車臨時身份證明可以通用。

臨時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限為三個月,有效期限自簽發之日起計算。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1、出具所在地公安機關的户籍證明信。

2、學生旅客出具所在學校的證明信。

3、中國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現役軍人持所在部隊出具的證明信。

4、外籍旅客持當地使領館出具的證明信。

5、憑其他有效證件購買車票的旅客持發證部門出具的證明信。

6、通過其他方式能夠證明本人身份的。

1、申請制證人員為乘車本人;

2、申請制證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號碼;

3、身份證遺失的旅客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户籍證明信、學生旅客憑所在學校證明信、軍人旅客憑部隊證明信、外籍旅客憑當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證明信、其他旅客憑所持證件發證部門證明信特殊情況可酌情辦理;

4、證明信上應載明旅客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籍貫、有效身份證件號碼等信息,並加載證明單位公章;

5、在派出所辦理臨時乘車身份證明的,特殊情況可酌情辦理。

2005年6月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78號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公安部1989年9月15日發佈的《臨時身份證管理暫行規定》同時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規定,“臨時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限為三個月,有效期限自簽發之日起計算。”“臨時居民身份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統一制發、管理。”該辦法還規定了臨時居民身份證的申領、換領、補領、簽發的有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