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享基金財產收益。2、參與分配清算後的剩餘基金財產。3、依法轉讓或者申請贖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額。4、按照規定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者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5、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事項行使表決權。6、對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基金服務機構損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提起訴訟。7、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