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股票交易規則

北交所股票交易規則

北交所股票交易規則:推行30%的價格漲跌幅限制;發售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執行臨時性股票停牌體制,股票復牌時進行結合競價;持續競價期內,對指導價申請設定標準價格5%左右的申請合理價格範圍,對市場價申請採用指導價保障措施;交易申請的平均總數為100股,每單申請可以1股為企業增長。《北京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是為規範證券市場交易行為,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等相關規定製定的規則。證券交易及相關活動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禁止證券欺詐、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

1、證券公司、投資者等市場參與人應當遵守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本所業務規則,遵循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