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命年古籍記載有哪些

本命年古籍記載有哪些

舊指同人生年干支相值之年。如某人壬戌年生,過六十年即可再遇。

一説,以生年分十二屬,如生於子年屬鼠,生於丑年屬牛等,過十二年即可再遇,謂之本命年

唐白居易《七年元日對酒》詩之四:“今朝吳與洛,相憶亦欣然,夢得君知否,俱過本命年。

”自注:“餘與蘇州劉郎中同壬子歲,今年六十二。

宋宋敏求《春明退朝錄》卷下:“至道二年十一月,司天冬官正楊文鎰建言:歷日,六十甲子外,更留二十年。

太宗以謂支幹相承,雖止於六十,本命之外,卻從一歲起首,並不見當生紀年;若存兩週甲子,共成上壽之數,使期頤之人,猶見本年號。

”元方回《過白土市》詩:“丙寅小運流年換,丁亥當生本命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