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税徵税範圍是什麼

消費税徵税範圍是什麼

消費税徵税範圍:煙、酒、鞭炮、焰火、化粧品、成品油、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錶、遊艇、木製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摩托車、小汽車、電池、塗料等税目,有的税目還進一步劃分若干子目。消費税是以消費品的流轉額作為徵税對象的各種税收的統稱。消費税的特點:消費税徵税項目具有選擇性。

1、消費税以税法規定的特定產品為徵税對象。

2、即國家可以根據宏觀產業政策和消費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點地選擇一些消費品徵收消費税,以適當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費品的消費需求,故可稱為消費税税收調節具有特殊性。

3、按不同的產品設計不同的税率,同一產品同等納税。

4、消費税是價內税,是價格的組成部分。

5、消費税實行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以及從價從量複合計徵三種方法徵税。

6、消費税徵收環節具有單一性。

7、消費税税收負擔轉嫁性最終都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8、消費税是以特定消費品為課税對象所徵收的一種税,屬於流轉税的範疇。

9、在對貨物普遍徵收增值税的基礎上,選擇部分消費品再徵收一道消費税,目的是為了調節產品結構,引導消費方向,保證國家財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