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扣分可以用別人的駕照嗎

用別人的駕駛證號碼不能扣分,必須駕照原件,必須駕照本人過去,必須本人簽字的,必須駕照的本人到場,還要出示身份證。代替實際駕駛人接受機動車交通違法處罰和記分,並從中謀取經濟利益的,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至2000元罰款。

第一次被處罰被發現再犯的,以及組織、介紹他人代替實際駕駛人接受機動車交通違法處罰和記分並從中謀取經濟利益的;處15日以下拘留,並處2000元至5000元罰款,同時還要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並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報考。

違章扣分可以用別人的駕照嗎

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第二款規定: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言、謊報案情,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的,將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章,行政處罰的決定,第三十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政機關必須查明事實;違法事實不清的,不得給予行政處罰。

也就是説,誰違法就該處罰誰。而“買賣分”使前來接受處罰的人與違法行為人不一致,這就違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公平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