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註銷了怎麼重新激活

只能由單位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單位登記後,應在30日內持《單位登記表》、員工身份證複印件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户設立手續。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係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公積金註銷了怎麼重新激活

公積金是不會自動銷户的。單位撤銷、解散、破產的,單位或清算組織應當自撤銷、解散、破產之日起30日內辦理註銷登記和住房公積金單位賬户註銷手續。住房公積金註銷具體流程如下:

1、註銷登記前,單位按規定辦理賬户清理。核實職工姓名、身份證號碼;欠繳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按規定補繳職工住房公積金;符合住房公積金銷户提取條件的,通知職工辦理提取手續;不符合住房公積金銷户提取條件的,將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户轉移到管理中心集中管理。

2、單位應到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領取《住房公積金單位狀態變更申請單》,填寫並加蓋單位公章後(公章己銷燬的,需出具主管部門或工商部門證明)。

3、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户註銷後,服務網點應收回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證。

4、單位無法聯繫,經與有關部門核實後單位已註銷的,由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辦理住房公積金單位賬户註銷手續。

申請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並提供所需材料,由單位按規定審核同意後,申請書加蓋預留印鑑後,到所屬管理部門辦理提取手續。

1、管理部人員對其提取材料額度次數,個人賬户信息等內容進行審核。

2、管理人員錄入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並確認個人儲蓄賬户。

3、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計處,接收管理部上報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數據,按銀行分類彙總核對無誤後辦理資金的劃撥。

4、提取款項在三個工作日內,劃入指定的個人銀行儲蓄賬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