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居住證辦理條件

深圳居住證辦理條件

深圳居住證辦理條件:同時符合合法穩定居所和合法穩定職業兩個條件可辦理深圳市居住證。正在特區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學歷教育,且依照《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在特區辦理了居住登記,可辦理深圳市居住證。符合特區人才引進規定,且依照《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在特區辦理了居住登記,可以直接申領居住證。

1、申辦對象:在深圳市內居住30日以上、已滿16週歲未滿60週歲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員應當申辦居住證。

2、未滿16週歲或者已滿60週歲的人員以及居住未滿30日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員不可以申辦居住證。

3、外國人、無國籍人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台灣地區居民不適用《深圳市居住證暫行辦法》。

4、深圳市居住證可享受待遇:子女教育:按有關規定可享受子女在深就學政策

5、比如,持證人可以為同住未成年子女申請接受義務教育,為同住未成年子女申請幼兒園兒童健康成長補貼。

6、同住未成年子女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

7、出入境業務:非深户籍就業人員持深圳市居住證及相關材料可辦理普通護照、港澳台通行證及簽註。

8、車輛及駕照:享受與深圳户籍同等待遇的車輛入户及駕照辦理、年審政策。

9、人才引進入户:享受入户加分及優先權益,持證一年加一分;符合深圳市户籍遷入條件的,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辦理。

10、老人優待:65週歲以上老人可憑居住證辦理深圳市老人優待證並享受每年免費體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