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證明能隨便開嗎

失業證明能隨便開嗎的答案是:不能。

失業證明能隨便開嗎

失業證是不能隨便辦理的,需滿足相應的條件才行,具體來説,具有本市城鎮户口,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未就業或與原工作單位終止或終止勞動關係,無勞動報酬或其他合法經濟收入,有就業要求且正在積極求職的,可以到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證。《失業證》是失業人員享受就業服務、辦理錄用登記的資格憑證符合失業救濟條件的,憑《失業證》和《勞動手冊》在有效期內按月領取救濟金,並憑《失業證》享受免費職業介紹、減免費轉業訓練等促進就業的優惠政策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失業後應該怎麼辦

城鎮各類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失業後,凡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只要單位和個人參加了失業保險並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本人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證明,及時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並主動求職。在這種情況下,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並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同時獲得再就業服務;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患病醫療的,可以申請領取醫療補助金;死亡的,其家屬可以申領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

失業後可領取的補貼

失業保險金

如果你沒有斷繳過社會保險,那麼在失業後首先應該想到的,就是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人員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須符合三個條件: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要注意的是,不同省市的失業保險的發放金額是不同的。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由各省級人民政府確定,一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現在大多是以最低工資標準為基準確定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比例,其範圍大約在70%—85%之間。

為了防止“養懶漢”,領取失業保險金也是有一定期限的。領取的時間是根據失業人員的累計繳費時間確定:繳費時間1年以上不滿5年的,最多為12個月;5年以上不滿10年的,最多為18個月;10年以上的,最多為24個月。

失業補助金

失業補助金的設置,主要是為了彌補失業保險的覆蓋範圍,向不具備申請失業保險金資格但是生活的確有困難的失業人員提供資金補助,如果有人發現自己沒有申請失業保險金的資格,那麼可以嘗試申請失業補助金,只要滿足以下幾點:

失業後依規辦理了登記,在職期間繳納失業保險費不滿一年,失業後生活確實存在特殊困難;本地區農民合同制工人,單位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連續工作滿一年,失業後無勞動收入,生活有特殊困難的。

如果滿足了以上標準,那麼失業後就可以申領不超過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但是,發放金額也與先前失業保險的繳費期限有關。具體來説,參保繳費滿1年,每月就可以領取失業補助金1200元;參保繳費不滿1年,每月領取800元失業補助金。

隨着“一網通辦”的推進,現在的社保經辦都可以用手機操作,一般來説,失業補助金會直接發放到個人的社保卡中,可以用手機查尋餘額,但是不熟悉手機操作的朋友也不必擔心,可以到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一次性創業補貼

很多人在失業後因為擇業困難,選擇自己經營一些小本生意,也是當前解決就業問題的一個重要途徑,為了鼓勵大眾創業,解決個人創業的資金問題,國家推出了一次性創業補貼,該政策的主要對象就是高校畢業生和就業困難人員,失業後有意創業的朋友一定不要忘記這條。

但是有一點一定要注意,申領一次性創業補貼的期限為2年,即申領時間距工商營業執照取得時間不得超過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