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報專項附加扣除怎麼填

填報專項附加扣除怎麼填

納税人按享受的專項附加扣除情況填報對應欄次;納税人不享受的項目,無需填報。納税人未填報的項目,默認為不享受。較上次報送信息是否發生變化:納税人填報本表時,對各專項附加扣除,首次報送的,在“首次報送”前的框內劃“√”。

繼續報送本表且無變化的,在“無變化”前的框內劃“√”;發生變化的,在“有變化”前的框內劃“√”,並填寫發生變化的扣除項目信息。

身份證件號碼應從左向右頂格填寫,位數不滿18位的,需在空白格處劃“/”。

如各類扣除項目的表格篇幅不夠,可另附多張《個人所得税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

《個人所得税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同有關部門遵循公平合理、簡便易行、切實減負、改善民生為原則起草的辦法。

2018年10月20日起,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會同有關部門起草的《個人所得税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正式開始為期兩週的全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2018年12月22日,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税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發佈,於2019年1月1日起實施。